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孟庄镇人民政府 乡级
高龄津贴
高龄津贴
《郑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民文〔2016〕28号)
新郑市户籍、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80周岁及以上人员
年满80—89 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 元;年满90—99 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00 元;年满100 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300 元。
高龄津贴由民政部门委托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
孟庄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1个工作日
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 14:00-17:30 。
孟庄镇府前路与孟祥路交叉口孟庄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85903381

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3份)、户口簿(出示原件、留存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复印件各3份)《郑州市高龄津贴申请表》(一式3份,另贴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符合高龄津贴申请条件的老年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行动不便的可委托子女等亲属代理申请)。符合发放年龄条件的申请人,提出申请核准后,从次月起计发高龄津贴。2015年1月1日至高龄津贴全面实施发放期间(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发放高龄津贴者除外),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自符合条件之月起补发。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