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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3 2022-03-23
新郑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学校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新郑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22-2024年财政规划及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新财〔2021〕46号)及《新郑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22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的通知》(新财〔2021〕4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学校预算编制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围绕新郑市教育局年度工作要点,以服务教育教学为中心,按照保运转、保安全、促发展的顺序,优先保证重点支出,严格控制、压缩一般性支出,注重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深化预算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建立强有力的预算约束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二、编制原则

学校预算是全市教育部门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各学校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收支稳妥原则

预算编制要做到实事求是、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要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计划,科学合理安排支出,要有利于学校健康、可持续发展。妥善处理保运转与促发展的关系,不得超出学校收入来源编制赤字预算。预算收支的预测必须以学校发展规模为依据,对每个收支项目的数字指标都应认真测算,力求各项收支数据真实准确。

2.厉行节约原则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郑州市委市政府二十条规定及《中共新郑市委 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过紧日子要求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等,将厉行节约与预算编制和执行紧密结合,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建立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长效机制。

3.完整透明原则

预算编制要做到完整、透明。即将学校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及相应的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综合编制预算。预算编制全过程要有教师代表参与,并要经教代会讨论(教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的,由教代会讨论决定,教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下的,由全体教师投票决定)通过,结果要在学校财务公示栏内公示。

4.保障重点原则

预算编制要按照保运转、保安全、促发展的顺序,先保证基本支出,后安排项目支出;先重点、急需项目,后一般项目。保运转、保安全的支出必须足额安排。项目支出应根据经费情况,按轻重缓急的原则进行安排。

三、预算编制的内容

预算按会计年度编制,即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收入预算的编制

收入包括2021年结余资金、结转资金和2022年各项收入。

1.结余资金

是指截止2021年12月31日,2021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剩余的资金。结余资金要重新编制预算。

2.结转资金

是指截止2021年12月31日,2021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2022年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结转资金按照原用途重新编制预算。

3.定额经费

是指按照生均或部门定额拨付的经费。具体定额标准是:

幼儿园:400元/生,由本级财政资金安排。幼儿保教费按实际标准预算。

小学:750元/生,其中:上级转移支付680元/生,本级财政资金安排70元/生。

初中:960元/生,其中:上级转移支付880元/生,本级财政资金安排80元/生。

高中:2500元/生,由本级财政资金安排。

职高:2100元/生,由本级财政资金安排。免学费资金按政策规定预算。

特殊教育学校:6000元/生。

基础教育教研室、成职教教研室、教师进修学校、教科室、资助中心、校外活动中心等二级机构,按7000元/人/年预算,由本级财政资金安排。

乡(镇)中心学校:每校10万元(辛店镇、龙湖镇每校15万元),由本级财政资金安排。

乡(镇)成人学校:每校2万元,由本级财政资金安排。

中小学作业本费:小学20元/生、初中30元/生,由本级财政资金安排。

高中段书作业费:400元/生,由本级财政资金安排。

根据中共新郑市委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过紧日子要求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的相关精神,由本级财政资金安排的公用经费压减15%进行年度预算。

4.薄弱学校补助资金

不足100人的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预算,不足300人的初中按300人预算。

5.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

寄宿制学校的寄宿生:200元/生。

6.其他收入

经物价部门批准收取的收费收入,以及房屋出租收入、社会捐资等收入。

(二)支出预算的编制

支出预算依据《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确定的常用科目编制,分别按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四类逐项编制。

各项支出的预算可参照近几年的实际支出情况测算,不得虚增和虚列支出,不得凭主观意愿或人为提高支出标准。

1.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

主要包括人员工资和各类贫困生救助资金等,全部由市教育局直接预算。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的编制

商品和服务支出按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分别编制。

专用材料费下设实验室用品、体育用品、文艺用品、作业本费、其他专用材料费等明细科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设维(护)修费、燃料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明细科目。

物业管理费下设安保费、绿化维(护)修、保洁费等明细科目。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下设老干部活动费、校方责任险、学生活动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明细科目。

维修费预算应逐项编制。

公务接待费不得超过公务费预算的2%。

培训费不得低于公用经费总额的5%。

3.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的编制

其他资本性支出按房屋建筑物构建、大型修缮、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及其他资本性支出分别编制。

各学校编制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时,应严格执行《新郑市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新财2021〔52〕号)要求,充分考虑本年度教学设施设备的需求情况,结合职工总数、同类资产存量、资产的使用情况及项目的实施绩效目标等因素,合理安排本年度的资本性支出预算。原则上,非新建、改扩建或较大规模扩班等特殊情况,市教育局均不再安排集中配备计划。

(三)学生数预算

以学生数为依据测算的各项收支,均以年平均学生数为准。年平均学生数(保留整数)计算办法为:(春季学期学生数+秋季学期学生数)÷2。

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要准确统计寄宿学生数,以年平均寄宿学生数(保留整数)为准,计算方法同上。

(四)其他要求

1.为适应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本年度以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注册单位为基本单位进行预算。

2.“支出明细表”中项目名称应为具体事项,原则上不得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代替。

3.“其他资本性支出项目”预算应准确填写规格型号、单价、数量、金额。预算所选择的“项目名称”与实际需要不一致的,应在规格型号栏内注明;若系统内无所需物品选项的,请及时与市教育局计财科联系,增加相关设备名称。

4.所有收支项目应详细注明编制依据,以学生数为依据预算的,应注明年平均学生数和生均标准;注明2020和2021年实际收支情况,以及2022年增减变动因素等。

四、预算编制的程序和时间

2022年预算编制严格按照“二上二下”的程序,统一使用“新郑市学校财务管理系统”进行编制。各单位登录网络地址http://42.236.2.52:8899进入系统,按要求上报相关内容。具体使用方法见附件1。

1.“一上”(上报截止时间:2022年1月21日下午5:00)

各学校预算编制小组根据本校2022年工作计划和《新郑市2022年学校预算编制指导意见》(附件2),编制2022年预算草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在学校财务公示栏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乡镇预算管理小组要对辖区内学校上报的“一上”预算进行审核、上报。对存在问题的学校提出修改意见,并要求学校重新编制。

2.“一下”(审核截止时间:2022年1月27日下午5:00)

市教育局预算管理领导小组成员于2022年1月22日开始,通过“新郑市学校财务管理系统”,根据各自分管的业务范围和工作需要,对各学校上报的“一上”预算进行审核,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计财科将审核后的“一上”预算及市教育局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对各学校预算审核中提出的建议下达各学校。

3.“二上”(上报截止时间:2022年2月10日下午5:00)

各学校结合市教育局预算管理领导小组提出的建议,对市教育局下达的“一下”预算进行修改,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公示无异议后及时上报。

乡镇预算管理小组要对辖区内学校上报的“二上”预算进行审核、上报。对存在问题的学校提出修改意见,并要求学校重新编制。

4.“二下”(审核截止时间:2022年2月17日下午5:00)

市教育局预算管理领导小组从2022年2月11日开始,对各学校上报的“二上”预算进行审核。对“二上”预算还存在问题的学校,书面报计财科,由计财科将存在问题学校的“二上”预算退回,要求学校重新编制上报。市教育局计财科将审核通过的预算下达各学校,并以市教育局文件形式对各学校预算进行批复,批复意见各单位要进行公示。

五、预算编制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预算编制顺利进行。

市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主任)为成员的市教育局预算管理领导小组,督促指导学校做好预算编制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对学校预算进行审核。

各乡镇、办事处中心学校要成立以中心校校长、总务主任、业务专干等参加的乡镇预算管理小组,具体负责辖区内学校预算的审核、上报工作。

各学校也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主管财务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业务部门负责人、总务主任、财务人员、教师代表为成员的预算编制小组,具体负责学校预算的编制工作。

(二)加强指导,确保预算科学全面。

市教育局各科室要根据国家办学条件标准和我市教育工作实际提出《新郑市2022年学校预算编制指导意见》,供各学校参考,并对各学校编制的预算进行审核。《指导意见》分为“A、B、C”三类,“A”类为维持运转,“B”类为达到标准,“C”类为提升特色。

各乡镇中心学校也要加强对辖区内学校预算编制的指导和审核工作,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全面。

(三)严明纪律,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力。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市教育局批复的预算,每月5日前通过“新郑市学校财务管理系统”上报上月收支情况。学期结束和年度终了要对本学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及时总结学校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总结经验,努力提高学校预算管理水平。

预算一经批复,不得自行调整。预算执行中,上级下达的专项经费和其它新增经费,要按照规定用途编制预算。涉及因校园安全、上级政策调整无法执行、上级政策特殊要求、突发事件处置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终止、调整的,可由学校通过“新郑市学校财务管理系统”申请,同时上报相关依据(文件、通知、资产调拨单、变更方案、会议记录等)经同意后方可调整。

对预算执行过程中新增预算收入的调整,和预算变更调整的程序一致。局直单位须经教育局批准、乡镇中小学幼儿园须经中心校批准后,方可执行。

六、加强预算绩效考核

各单位要加强项目预算管控,对列入2022年本单位“三重一大”方案中的大额支出项目,须经班子会研究、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列入预算。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追责。项目实施后,对项目实施的效果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要在教代会通报。

市教育局将加强绩效评价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结合,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通过对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比对、分析和总结,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增强资金使用效益。逐步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督、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附件:1.新郑市学校财务管理系统预算编制使用办法

          2.新郑市2022年学校预算编制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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