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教育局 县级
2022-04-01 2022-04-04
通知 新教明电〔2022〕118号 有效
新郑市教育局 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郑州市和新郑市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各中小学校,各民办中小学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广大中小学生成长为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郑州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21—2022学年度郑州市和新郑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一)各学校按照德、智、体三方面条件评选,尤其重视思想品德、体育方面的表现,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在学生民主评定的基础上评选。

(二)各学校评选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经学校或中心校审核后,统一报送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

(三)毕业班和非毕业班名额、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不得相互占用。

二、评选范围及评选比例

(一)评选范围

郑州市和新郑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全市中小学校的学生和学生干部中评选。

(二)评选办法

各学校要按照学生的思想道德情况、学习成绩情况和活动参与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符合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郑州市级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按照郑州市级各类评选比例从入围学生中优先产生。其余入围学生,作为新郑市三好学生、优秀干部由学校推荐至新郑教育局。郑州市和新郑市各类先进不进行重复表彰。

(三)评选名额和比例

1.新郑市三好学生和优秀干部评选比例

中学评选比例:非毕业班按非毕业生总人数的4‰评选三好学生;毕业班按毕业年级学生总人数的7‰评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可以同时是三好学生。

小学评选比例:小学非毕业班按非毕业生总人数的5‰评选三好学生;毕业班按毕业年级学生总人数的3%评选三好学生,按毕业年级学生总人数的6‰评选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可以同时是三好学生。

2.郑州市三好学生和优秀干部评选比例

中学评选比例:非毕业班按非毕业生总人数的3‰评选三好学生;毕业班按毕业年级学生总人数的6‰评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可以同时是三好学生。

小学评选比例:小学非毕业班按非毕业生总人数3‰评选市级三好学生;毕业班按毕业年级学生总人数的2%评选市级三好学生,按毕业年级学生总人数的6‰评选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可以同时是三好学生。

三、评选条件

(一)德育方面

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河南省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2019年修订)》,德育评价为优秀,社会实践活动的学年总评达到优秀等级。

(二)智育方面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各门功课成绩均达到良好以上。

(三)体育方面

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良好。

四、相关要求

(一)各学校要根据郑州市评选条件和要求,完善本学校评选办法,要将“三好优干”评选“新郑好少年”评选相结合,不断完善学生评优评先机制,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抓牢抓细抓实。

(二)各学校要坚持正确评选导向,突出五育并举,防止片面注重学习成绩的现象,评选过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过程和结果要在全校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杜绝“人情评选”“关系评选”现象。

(三)学校要集中做好活动宣传,要把评选过程作为教育过程,利用宣传栏、广播站、黑板报等载体,集中宣传三好学生和优秀干部的优秀品质,促使学校形成学习先进、追求先进、争当先进的氛围。

(四)此次评选学校要严格把关,负有主体责任,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依据规定对学校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酌情调减郑州市三好优干指标,取消相关学校和人员参与评选相关工作的先进资格。

五、上报时间

附件1、附件2、附件3(纸质加盖单位公章)填好后,以学校、中心校(民办学校报送至辖区中心学校)为单位,于4月11日下班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电子稿发送至xzdyjs@163.com,逾期按弃权处理。民办学校报送材料时需同时报送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在校照片及最近的成绩册(或考勤册)。各学校要认真阅读填表备注要求,按格式填报。

附件:1.2021-2022学年度郑州市三好学生审批表

2.2021-2022学年度郑州市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

3.2021-2022学年度新郑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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