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建立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业绩库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中心学校, 局直各单位:
近年来,在各级人社、 教育部门共同努力下,我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对推动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工作
中也存在着个别部门乱立名目滥发证书的现象,申报过程中也有极个别人员虚报业绩成果甚至弄虚作假,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为了树立良好的职称评审导向,进一步提高评审工作质
量,根据省、 市职称工作要求,郑州市决定建立中小学教师职 称评审业绩库。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库的范围:建立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业绩库的范围为:
(一)2000 年以来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 示范课、观摩课目 录(只报各级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 观摩课目 录)。 农村学校教师依据评审条件被认可的乡 中心校组织
的优质课、示范课、 观摩课目录。
(二)2000 年以来县以上政府综合表彰, 如教师节期间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等目录。
(三)2000 年以来县、 乡级以上文明班集体或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 或者主持辅导社团活动奖励情况。
(四)2000 年以来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科研课题、 成果。
(五)2000 年以来县以上教育教学方面的单项表彰或荣誉称号, 如教育行政部门单独表彰的优秀教师、 先进教育工作者、 骨干教师、学术技术带头人等。
二、建库的主要内容
建立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业绩库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年度、项目名 称、级别、单位、获奖人姓名、获奖类别、获奖等次、 文件号等,具体格式见附件。
三、建库的方法、步骤
(一) 省级及以上业绩库由省人社厅、 省教育厅协调有关单位统一建立。
(二) 市级业绩库由市人社局、 教育局协调有关单位统一建立。
(三) 各县( 市、区)级业绩库由各县( 市、区)人社局、教育局协调有关单位统一建立。
(四) 各乡( 镇) 级业绩库由各乡(镇) 中心学校协调有关单位统一建立。
四、有关要求
(一) 建立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业绩库要坚持有据可查的原则,入库数据须以有关文件(或简报)为准,凡不能提供有效依据的不得入库。
(二) 自 2013 年起, 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对业绩成果的检索, 凡检索不到的有关业绩成果将不予认可。
(三) 建立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业绩库时间紧、 任务重,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务必于 2013 年 7 月19 日前将本单位有关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业绩库建立完毕。
(四) 每位教师的证书按附件 5 个类目分开, 每类目按年份(2000—2013 年) 升序排列, 每类目用燕尾夹或订书钉装订在一起, 每位教师建立一个档案袋, 档案袋封面上填写“单位、 姓名、
学科、 证书张数”等信息, 便于信息登记和上级核对检查。各单位将每位教师业绩登记完后, 不要急于将教师业绩档案袋发还本人,等市人社局和市教体局联合检查完或通知后再发还;
(五) 各类表格填报时以 Excel 格式汇总后上报, 各单位在报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业绩库电子文档的同时须提供相应的纸质文件 2 份(加盖单位公章)。
(六) 今后, 各单位应于每年 6 月 10 日前将本地、本部门新增业绩成果目录报市教体局人事科。
新郑市教育体育局
201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