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和庄镇人民政府 乡级
2021-06-11 2021-06-11
关于做好2021年度事业单位职称晋升评审计划备案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事业单位职称评审计划备案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1〕91号)文件要求,就我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职称评审倾斜政策补充通知如下:

一、向基层一线人员倾斜。

贯彻豫人社〔2020〕20号)文件精神,长期工作在基层,符合基层职称倾斜政策的卫生、农业、林草、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一)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累计工作25年的执业医师,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可通过职称“绿色通道”申报副高级职称。对长期扎根在农村基层工作的执业医师,取得中级职称后,继续在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服务的,除按正常程序晋升高级职称外,连续工作满10年者,可通过职称“绿色通道”考核认定副高级职称,并在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定向聘用。

  (二)在农村学校累计从教25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中小学高级教师。在农村学校累计从教20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中小学一级教师。在农村连续从教满30年且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农村教师,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通过职称“绿色通道”考核认定中小学一级教师。

(三)县以下农业、林草、水利技术人员在乡村工作满20年可不占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申报副高级职称。

二、向高层次人才倾斜。

贯彻豫人社办〔2016〕138号)文件精神,高层次人才、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以下相关规定的,可不受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最高等级和岗位数额限制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等国家级领军人才。

   2、担任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组长、副组长,项目(课题)组长;担任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课题第一主持人。

   3、担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第一主持人;担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第一主持人。

    (二)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其中2—14条为任现职以来的业绩):

    1、符合上述第1条所列人员。

    2、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含子课题)第一主持人。

    3、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等次的主要完成人。

    4、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获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前5名、二等奖的前3名;获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等次的第1名。

    5、白求恩奖章或南丁格尔奖获得者。

    6、长江韬奋奖获得者。

    7、中原学者。

    8、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人选;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的主创人员(含编剧、导演和主要演员前3名);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单项奖二等奖及以上等次的第1名;经中宣部认可的中国文联各协会举办的业内公认的全国大奖一等奖(金奖)获得者。

    9、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主要发掘者;全国十大精品陈列主持人。

    10、执训的运动队或运动员(比赛前4年内须执训满2年)获得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奖牌,或获得亚运会、全运会冠军的主教练员。

    11、我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

    12、申报我省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职称评价“绿色通道”考核认定并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13、其他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业绩达到本行业全国最高水平、业内公认的拔尖人才。

由以上申报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填写《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管理权限备案,其中高级职数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2021年6月11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