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教育局 县级
2024-10-14 2024-10-14
新郑市教育系统关于考核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各单位人事专干和会计请注意:

为进一步做好教师2024年7-9月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和校(园)长补助发放工作,现将补助造册发放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接通知后,迅速给一把手汇报,并按照通知要求,做好人员统计、考核结果汇总、单位公示、补助发放明细表造册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纸质和电子稿。

关于2024年7-9月乡村教师生活补助造册的相关通知(特殊人员严格按照新教体明电〔2017〕200号文件规定执行)(500或700元)。

详细补助发放要求通知如下:

1.各享受单位严格按照位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文件,公开发放过程。(做到每月有考核结果,并且考核结果为合格。2024年7月、8月、9月,考核结果表格自己制表,不发放的人员务必注明原因。)

2.造册人员范围:本单位所有在编在册在岗教师。(特殊情况参照(新教体明电〔2017〕200号文件)教职工。

3.考核结果,要根据本单位监测考评方案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文件的要求,确定考核合格的人选,并将考核结果和发放明细表在本单位公示栏公示。

4.发放明细表签字人员比例要求(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10人以下的单位享受人员全部签名;

11-30人的单位,签名人员比例为50%;

31-50人的单位,签名人员比例为30%;

51-100人的单位,签名比例为20%;

101人以上单位,签名比例不少于15人。代表签字时务必注明教工代表:xxx、xxx、。。。。。。

5.报表要求:明细表一式5份(明细表除上述教工代表签字外,单位负责人、人事专干、会计三个人必须签字。),校(园)长明细表也是一式五份,单位负责人、人事专干、会计三个人就可以,公示图片上报一份1份(各乡镇还要所辖学校公示照片)。  

6.乡镇学校注意:所辖学校上报公示结果和签过字的明细表后,中心校要统一汇总(备注栏要标注单位和特殊人员原因)。中心校人事专干、会计、单位负责人再签字,电子稿以单位名字命名发在微信群中。上报材料请各单位保留一份备份,学期结束时要检查此项工作档案归档工作。(明细表附件见通知后面)

上报时间:2024年10月21日报齐,过期不候。

上报地点:编制人事科218室收,电子稿、纸质稿现场审核上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