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以及郑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落实2022-2023学年教育部学校艺术教育“三个办法”工作的通知》(郑教体卫艺函〔2023〕373号)文件精神,结合推进学校美育评价改革,建立综合美育评价机制,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等相关要求,深入贯彻落实2022-2023学年教育部《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办法》和《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办法》三个办法,新郑市于2023年6月份开展了中小学生艺术测评工作。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遵循艺术教育规律,坚持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既关注学生艺术课程学习水平,也关注学生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经历;既关注学生的学习成果,也关注学生的学习态度;既关注对学生的基本要求,也关注对学生的特长激励。
各学校高度重视,结合本辖区、本校的实际情况,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狠抓落实。如实记录了每一名学生的艺术素质测评结果,并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初中和高中阶段学校将学生测评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以分数形式呈现,基础指标40分;学业指标50分;发展指标20分,其中加分项目10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全市共有137所中小学开展了2023年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参评学生覆盖率达96.76%,全市中小学生艺术测评结果为:优秀率37.92%、良好率37.55%、合格率24.47%、不合格率0.06%。
各学校从艺术课程、艺术活动、艺术教师、条件保障、特色发展以及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等方面开展了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73所学校自评结果为优秀,53所学校自评结果为良好,11所学校自评结果为合格。
新郑市教育局将持续开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并将其作为推动学校美育工作的有利契机,全面推进我市学校美育工作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