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强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发展教育的责任,调动有关方面支持教育发展的积极性,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新郑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督导政策措施,审议全市教育督导总体规划和重大事项,协调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职责,统筹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聘任市政府督学,发布教育督导公告。
二、组成人员
主 任:周建超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刘奎志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学敏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委 员:朱迎春 市社管办副主任
王俊丽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郑 琦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
史润升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陶宏伟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王灵超 市审计局副局长
刘伟红 市科技局副局长
袁文增 市民政局副局长
高伟民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宪伟 市国资局局长
刘春晖 市国土局副局长
胡中奇 市住建局副局长
李延峰 市规划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永法 市环保局副局长
刘永强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毛保卫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教育督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高宏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为新郑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统筹组织中小学校教育督导工作及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