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和庄镇人民政府 乡级
取得《收养登记证》的收养入户
户籍派出所 或其他户政窗口
已经取得《收养登记证》的家庭
20个工作日
免费
新郑市和庄镇政河路和沿河路交叉口和庄派出所户籍室
0371-62599005
法定工作日 夏 上午8:30-12:00 下午 14:30-18:00 冬 上午8:30-12:00 下午 14:00-17:30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收养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登记证》;
4、法定监护人到公安派出所填写《河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登记表》。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