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公安局 乡级
取得《收养登记证》的收养入户
"户籍派出所 或其他户政窗口"
已经取得《收养登记证》的家庭。
20个工作日
免费
新郑市老郑新路与豫04省道交叉口南200米路西
0371-62501109
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收养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登记证》;
 4、法定监护人到公安派出所填写《河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登记表》。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