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1、户主同意迁入的申请;
2、申请人书面申请;
3、申请人与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电子身份证);
4、申请人与迁入人员的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