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新村镇人民政府 乡级
迁往省外
新郑市公安局新村派出所户籍室
公民申请迁出户口,持有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并符合迁出条件的,应当给予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当场办理
免费
新郑市新村镇新村大道与107路口东200米
0371-62622661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夏季) 下午2:00--5:30(冬季)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当场办理。    


1、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2、本人户口簿。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