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乡级
迁往省外
新郑市公安局龙湖镇派出所户籍室
公民申请迁出户口,持有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并符合迁出条件的,应当给予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当场办理
免费
新郑市龙湖镇政府西10米
0371-62561107
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5:30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当场办理。    


 1、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2 、本人户口簿。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