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公安机关 乡级
居住落户
城郊派出所户籍室
一、在我市购买住宅房屋入户。二、在我市中心城区租赁住房满1年入户。
20个工作日
免费
新郑市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户籍室:新郑市城关乡政府东100米
0371-62669869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夏季)下午2:00-5:30(冬季)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一、在我市购买住宅房屋入户             

 1、本人书面申请;2、《房屋产权证》,如不能提交《房屋产权证》的,提交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且该房屋具备居住条件(如提交在该房屋居住的水、电、气、暖等交费凭据及物业公司出具的入住证明之一);3、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4、如迁入与其共同居住的父母、子女、配偶的户口,需提供关系证明。                         

 二、在我市中心城区租赁住房满1年入户

1、本人书面申请; 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3、户籍民警在郑州市流动人口信息平台中核实租房登记信息;4、如迁入与其共同居住的父母、子女、配偶的户口,需提供关系证明。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