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孟庄镇人民政府 乡级
居住落户
新郑市公安局孟庄派出所户籍室
一、在我市购买住宅房屋入户。 二、在我市中心城区租赁住房满1年入户。
20个工作日
免费
新郑市公安局孟庄派出所户籍室:新郑市新孟路与府前路交叉口北50米
0371-62466110
法定工作日 上午:08:30-12:01 下午:14:30-18:00(夏季) 14:00-17:30(冬季)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一、在我市购买住宅房屋入户 

 1、本人书面申请;

 2、《房屋产权证》,如不能提交《房屋产权证》的,提交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且该房屋具备居住条件(如提交在该房屋居住的水、电、气、暖等交费凭据及物业公司出具的入住证明之一);

 3、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4、如迁入与其共同居住的父母、子女、配偶的户口,需提供关系证明。

 二、在我市中心城区租赁住房满1年入户

 1、本人书面申请; 

 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3、户籍民警在郑州市流动人口信息平台中核实租房登记信息;

 4、如迁入与其共同居住的父母、子女、配偶的户口,需提供关系证明。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