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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
乡级
迁往省外
新郑市公安局新华路派出所户籍室
公民申请迁出户口,持有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并符合迁出条件的,应当给予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当场办理
免费
新郑市仓城路与中华路交叉口东50米
69959219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至12:00 下午2:30至6:00(夏季) 下午2:00至5:30(冬季)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当场办理。
1、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2、本人户口簿。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
网站标识:4101000002
豫ICP备05012610号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