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和市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电子身份证);
3、证明年龄错误的原始凭证材料(如出生证明、原始《居民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编号顺序码登记表、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等原始户籍材料,单位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毕业证》、《结婚证》、《计划生育登记表》、《退伍证》等最早记载出生日期的原始材料等);
4、《出生医学证明》出生日期开具错误的,由医疗机构出具工作失误证明,并附产妇生产病历;
5、12周岁至18周岁年龄段人员社区民警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6、户籍民警出具“经查询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无此人信息登记的证明(要注明查询时间和查询人)”;
7、社区民警出具的调查报告;
8、单位、村委会出具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