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公安局新建路派出所户籍室 乡级
更正出生日期
新郑市新建路派出所户籍室
1、因历史登记错误,公民要求更正出生日期的,可以指出并申请更正。 2、对于由组织人事部门管理的干部更改出生日期的申请,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中做好干部出生日期更正有关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6]39号)文件规定执行。
30个工作日
免费
新郑市公安局新建路派出所户籍室
0371-62592518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夏季) 下午2:00-5:30(冬季)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和市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电子身份证);    

3、证明年龄错误的原始凭证材料(如出生证明、原始《居民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编号顺序码登记表、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等原始户籍材料,单位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毕业证》、《结婚证》、《计划生育登记表》、《退伍证》等最早记载出生日期的原始材料等);

4、《出生医学证明》出生日期开具错误的,由医疗机构出具工作失误证明,并附产妇生产病历;

5、12周岁至18周岁年龄段人员社区民警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6、户籍民警出具“经查询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无此人信息登记的证明(要注明查询时间和查询人)”;

7、社区民警出具的调查报告;

8、单位、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