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到派出所提出申请,材料齐全,户籍民警当场审核办理。
1、复员、退伍、转业、离退休军人入户的提供省、市、县退役军人事务厅(局)入户介绍信;
2、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系统能查询到的可不提供);
3、迁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接收证明;
4、迁入家庭户的,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与户主关系证明;
5、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到派出所提出申请,材料齐全,户籍民警当场审核办理。
1、复员、退伍、转业、离退休军人入户的提供省、市、县退役军人事务厅(局)入户介绍信;
2、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系统能查询到的可不提供);
3、迁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接收证明;
4、迁入家庭户的,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与户主关系证明;
5、申请人《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