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观音寺镇人民政府 乡级
持证未落户在原迁出地恢复户口
新郑市公安局观音寺派出所户籍室
从户口所在地迁出户口,领取户口迁移证后,因故未到迁入地落户,又返回原迁出地定居的,可申请恢复户口。
20个工作日
免费
新郑市观音寺镇开源大道北段路西
0371-85955067
法定工作日 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8:00(夏季) 14:00-17:30(冬季)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居民身份证;
3、原户口迁移证。(遗失户口迁移证的,需提交情况说明)。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