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具茨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 乡级
临时救助申请审批程序
临时救助
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其中,符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开展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属于疾病应急救助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临时救助属一次性救助,同一事由一年内不能重负申请,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每年享受临时救助的次数不超过2次,临时救助每次最高为5000元。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冬季8:30-12:00,14:00-17:30夏季8:30-12:00,14:30-18:30
具茨山管委会民政所
62539268

1、户口本和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人户分离的还需提供就业证明和居住证明;

2、因住院的提供入院、出院证和病历首页复印件,基本医疗报销原件;

3、因灾的提供家庭财产损失清单和相关依据,家庭财产入保的,提供保险部门的财产损失评估报告书;

4、各类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责任认定及赔偿认定等相关证明材料;

5、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个人申请→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审核→市民政局审批→社会化发放救助金。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