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多措并举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郑州加快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总目标,把握人口发展趋势,推进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扩大普惠性、基础性养老服务供给,加快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群体多样化、多层次服务需求,让郑州老年人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生活。
二、发展目标
以养老服务主要指标在“十四五”期间进入全国省会城市先进行列为目标,坚持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补充,坚持以普惠性为主、满足多元需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营,坚持以医助养、医养结合,坚持城区为主、城乡统筹,力争实现居家社区养老规范化、市场化,机构养老多样化、品质化。
居家社区养老实施“百千万”温暖工程,到2022年年底前,每个街道至少建成一个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心,全市达到100个;每个城镇社区至少建成一个日间照料中心,全市达到1000个;实现全市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培养培训养老护理相关专业技能人员10000名。到2025年年底前,实现城市“一刻钟”、农村“1000米”居家养老服务圈,实现居家养老、老年餐桌、日间照料集约融合。
机构养老实施“百家十品”提升工程,到2022年年底前,培育发展有规模有品质的养老机构100家;到2025年年底前,引进培育国内外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养老服务品牌10个,培强本地品牌10个;养老护理型床位占比60%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加快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完善提升城镇社区养老服务功能,以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指导带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2022年年底前,全市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功能提升60个、新建40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提升改造500个、新建500个。对无养老服务设施及不达标的老旧小区,由区县(市)采取购置、置换、租赁或新建等多种途径,按照每百户20平方米、最低不小于200平方米的标准补齐养老服务设施。新建住宅小区严格按照“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要求配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达到100%。统筹推进农村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运营,将农村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纳入乡村振兴建设规划,升级存量、做强增量。2022年年底前,全市农村已建成的日间照料中心实现运营服务。2025年年底前,所有乡镇建成一个综合养老服务中心,80%的村建成日间照料中心。
(二)加快发展养老机构。持续推进开放养老服务市场,抓好城企联动普惠养老试点工作,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提升和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鼓励养老企业规模化、连锁化发展;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区域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2022年年底前,全市培育发展10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100家(培优提质80家、新建20家)。支持本地养老服务企业或机构发展品牌,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养老服务企业或机构落户郑州。
(三)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探索把医养结合纳入整个医改体系,推动医疗、医药、医保、医养、医改“五医联动”,引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养老机构签订合作协议,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举办医疗机构,在全市形成全方位、各层级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为入住的老年人提供养老和医疗康复服务。开展家庭病床建设,推动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居家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四、政策措施
(一)完善养老用地用房政策。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落实养老用地政策。各开发区、区县(市)负责进行资源整合,为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提供用房。对符合城乡规划,在不改变土地性质的情况下,允许利用闲置商业办公、宾馆酒店、工业仓储用房等改建养老服务设施,资源规划、城建、消防等部门要大力支持,落实好相关政策。
(二)完善财政金融税费支持政策。市、县两级要将养老服务发展所需资金和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及养老机构建设资金、养老服务运营奖补资金,市、区按照5:5的比例承担,市、县(市)按照4:6的比例承担。“十四五”期间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运营补贴。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相关政策,为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独居等老年人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养老服务行业支持力度,通过银行贷款、企业债券、上市融资等途径扩大养老机构融资渠道,扶持养老企业做大做强。全面落实税费减免和公用事业收费优惠政策。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
(三)完善人才培养支持政策。积极开展养老护理人员培训,提高护理员岗位补贴标准,建立养老护理员入职奖励、职业激励等制度。2022年年底前,培养培训10000名养老护理员。2025年年底前,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均拥有1名社会工作者。
(四)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聚焦老年人生活、安全、出行便捷等功能性需求,有效改善社区及居家生活环境,高质量实施居家社区适老化改造。建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探访制度,鼓励社区物业、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对特殊家庭等老年人开展定期巡视探访关爱服务,切实增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着力破解高龄、空巢、独居、失能老年人生活照料和长期照护难题,促进家庭幸福、邻里和睦、社区和谐。2022年年底前,培育不少于100家“物业服务+养老服务”示范典型。
(五)探索推动“互联网+养老”服务创新发展。建设全市统一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立智慧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库,开展“线上+线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紧急救助、生活照料、专业护理、配餐送餐、医疗保健等更多内容的集中照料和上门服务。建立“时间银行”,鼓励年纪较轻的老年人继续发光发热,参与社区治理服务;鼓励志愿者开展为老服务。2022年年底前,全市老年人信息全部入网,基本实现养老服务“养老不离家,服务送上门”。
五、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定期研究解决养老服务工作有关问题。各区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养老服务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督导考核。各区县(市)和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工作责任落实,条抓块保,压实属地责任,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评范围,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项目,对落实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在资金安排、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对推进工作不力的,采取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督促整改落实。
(三)强化舆论宣传。依托各级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在加强养老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养老服务基本需求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褒扬养老从业人员先进事迹与奉献精神,弘扬尊老爱老崇老的社会美德,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郑州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郑州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强对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市委决定成立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徐立毅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
侯 红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牛卫国 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马义中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王万鹏 市政协副主席、市卫健委党组书记
杨东方 市政协副主席、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
祖武斌 市委常务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厅主任
严 波 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研室主任
薛永卿 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
张江涛 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晓霞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卢士海 市委网信办主任
柴 丹 市委编办主任
王海江 市委社治委常务副主任
楚惠东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夏 扬 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
范建勋 市工信局党组书记、局长
南毅强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冯明杰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赵新民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德耀 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吴江涛 市资源规划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耿勇军 市城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赵红军 市住房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 波 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雪生 市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樊惠林 市农委党组书记、主任
任立公 市应急局党组书记、局长
曹东锋 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
吴凤军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平山 市统计局党组书记
杜建强 市医保局党组书记
杨迎辉 市金融局党组书记、局长
郭程明 市大数据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 涛 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殷传宝 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委
刘长义 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各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各区县(市)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冯明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民政局党组成员、一级调研员孙克强、市卫健委二级调研员张中建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