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乡级
2022-05-26 2022-05-26
教育园区(龙湖镇)迅速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和使用场所码的决定》的通知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逛超市、看电影、坐公交都要戴口罩,到公共场所、乘坐网约车要主动扫码,违者将承担法律责任。5月13日,郑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和使用场所码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明确规定了佩戴口罩和使用场所码的有关要求、法律责任。

龙湖镇人大代表通过电话、微信网格群及参加党员志愿服务队等多种方式开展该《决定》宣传工作,将公告张贴到各村(社区)、商场、诊所、药店、影院等重点场所,利用广播、微信群等渠道大力宣传,扩大宣传范围,做到应知尽知;针对高校、医院、企业、建筑工地四大场所安排专人负责,并及时跟进后续公告张贴情况,核查各场所“必须有场所码、必须扫码、必须戴口罩”的“三必须”落实情况。

通过宣传,我镇将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覆盖龙湖整个社会面,“三必须”规定即“必须有码、必须扫码、必须戴口罩”已经走进大街小巷、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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