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司法局 县级
2023-11-01 2023-11-01
对没有取得律师职业证书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业务行为的处罚的情况说明

2023年6月1日至11月1日截至目前,新郑市司法局不存在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业务行为的情况,没有相关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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