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岗失业人员需携带:
1、二寸照片两张;
2、 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3、人才中心证明。
二、大中专学生(毕业5年内)需携带:
1、 二寸照片两张;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3、毕业证复印件一张。
三、退伍军人(退伍2年内)需携带:
1、二寸照片两张;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3、退伍证复印件。
四、残疾人需携带:
1、 二寸照片两张;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3、残疾证复印件。
五、刑满释放人员需携带:
1、二寸照片两张;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3、释放证复印件。
六失地农民需携带:
1、二寸照片两张;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3、土地局或林业局证明。
七、城镇户口失业人员需携带:
1、二寸照片两张;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3、企业辞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一、申请人到所属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领取《就业创业登记证》申请表、就业创业登记表。
二、按照申请人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并到所属居委会、社会服务中心盖章。
三、办理就业登记,并在《就业创业证》上记载失业登记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