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就业创业证》申领
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以及毕业学年高校在校生。
(1) 本证实行实名制,限持证者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让、涂抹、伪造。 (2) 本证遗失或损毁的,由劳动者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报损,并以适当方式公示,经原发证机关核实后予以补发。 (3)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本证由用人单位保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由劳动者本人保管。
已按照政策要求办理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的人员,可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河南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jyweb/#/index)申领《就业创业证》。
一个工作日办结
郑州市新郑区(县)中兴路街道;新郑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医保综合服务专区人社窗口
窗口领取,邮寄,电子证照下载
0371-69972716

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近期两寸免冠照两张(领取纸质证件的提供);

毕业学年高校在校生:

1.高校在校生基本信息登记表;

2.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学生证;

3.近期免冠两寸照片两张(领取纸质证件的提供)。

1.   收件 办理人:收件人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申请人在当地劳保所领取所需材料,申请人把材料完善后交到当地劳保所

办理结果:1.材料齐全由当地劳保所递交到新郑市劳保中心

2.   受理 办理人:受理人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提交材料齐全、真实、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决定受理。申请材料:《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2.《就业失业登记表》3.身份证复印件4.2寸免冠照片(2份)6.申请人就业或失业材料

办理结果: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材料不齐全的,现场补齐后出具《办理登记书》,并审核材料的分管领导签字盖社会事务中心专用章,报市政务服务大厅 3、材料无法补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现场退回

3.   审核 办理人:审核人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提交材料齐全、真实、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

办理结果:通过审核的,印制就业创业证

4.   决定 办理人:决定人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对印制的就业创业证进行审核、确认

办理结果: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新郑市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公章

5.    送达 办理人:送达人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到新郑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c区3号窗口或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领取

办理结果:到新郑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c区3号窗口或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领取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