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新区管理委员会 乡级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郑人社办[2017]72号)
新区辖区范围内个体经营者或小微企业经营者
15万-100万
新区辖区范围内个体经营或小微企业经营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
30个工作日
由市人社局进行办理
电话通知本人
85900301

(一)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材料:

1.《郑州市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3.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对象范围的相关证件;

4.营业执照或租赁承包协议等经营项目证明;

5.反担保相关材料;

6.其他按规定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二)合伙创业和组织起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材料:

1.合伙创业担保贷款

(1)《郑州市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3)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对象范围的相关证件;

(4)《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在工商部门备案的合伙协议等经营项目证明;

(5)反担保相关材料;

(6)其他按规定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2.组织起来创业担保贷款

(1)《郑州市创业担保贷款组织起来创业申请书》;

(2)组织起来创业经济实体负责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3)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对象范围的相关证件;

(4)与组织起来创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5)营业执照、相关行业准入许可证等经营项目证明

(6)反担保相关材料;

(7)其他按规定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3.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材料

(1)《郑州市创业担保贷款企业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3)营业执照、相关行业准入许可证等经营项目证明;

(4)吸纳人员的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材料等;

(5)反担保相关材料;

(6)其他按规定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含合伙创业)

市本级各区人社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核查人员资格、实地查看经营场所等,报市经办机构;市经办机构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核对后,转交担保机构;担保机构核保,签订担保合同,核定担保额度,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转交经办银行;经办银行根据经营情况、还款能力等办理各类手续,核定贷款金额,发放贷款。

(二)组织起来创业担保贷款

市本级各区人社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核查人员资格、组织就业情况等,报市经办机构;市经办机构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核对后,转交担保机构;担保机构核保,签订担保合同,核定担保额度,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转交经办银行;经办银行根据经营情况、还款能力等办理各类手续,核定贷款金额,发放贷款。

(三)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市本级各区人社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创业担保贷款主体资格、吸纳就业人员情况,审核通过后报市经办机构;市经办机构核对后,转交担保机构;担保机构审核、核保、签订担保合同、核定担保额度,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转交经办银行;经办银行根据其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还款能力等办理各类手续,核定贷款金额,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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