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申领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做好稳就业工作助力经济平稳运行十一条措施的通知(郑政办〔2021〕52号)
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经营主体吸纳脱贫家庭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
经审核公示,符合申报条件的,可按每吸纳1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符合政策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经营主体
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上半年受理办结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郑市人民路277号)4楼职业介绍中心
网上公示
0371-62680080

1、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请表

2、创业者身份证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花名册、贫困户证明材料

5、员工劳动合同

6、连续6个月工资支付凭证

7、创业者经营场所6个月流水账单

8、经营主体银行账户

1.申请。符合条件的用人企业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2.材料审核。经营地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实地查验。经营地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重点核查申请人身份、创业项目等情况,签署审核意见。

4.审核公示。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复审。审核结束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享受吸纳补贴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

5.资金拨付。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经营主体银行账户。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