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但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应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并以总承包单位和工程项目为名称办理工伤保险的相关事宜。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每月1日至25日(工作日)
新郑市社会保险中心,新郑市文化路与中兴路交叉口新郑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保业务受理区社保综合业务窗口
- 1.经主管部门备案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 2.企业营业执照;
- 3.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4.职工花名册;
- 5.建筑施工项目工伤保险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