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
新郑市行政区域内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应按规定申报核定下一缴费年度(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的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即时办结
窗口获取,网上送达
不涉及收费
每年4月-6月,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工作日)。
新郑市社会保险中心,新郑市文化路与中兴路交叉口新郑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保业务受理区社保综合业务窗口
0371-69901311/69901355
0371-62696991

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表》(通过网上服务平台申报的自动生成,通过线下申报的受理岗拷贝);
2.机关事业单位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参保缴费人员年度工资变动审批表复印件(显示相关行政部门工资审批专用章)。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