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和庄镇人民政府 乡级
社会保险断缴补缴申报
社会保险断缴补缴申报
用人单位从业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符合各项社会保险费补缴条件的,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申报办理。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即时办结
窗口获取,网上送达
不涉及收费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每月5日至24日(工作日)
新郑市社会保险中心,新郑市文化路与中兴路交叉口新郑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保业务受理区社保综合业务窗口
0371-69901311
0371-69972161

(一)1年以上3年以下断缴补收所需材料:
1.《社会保险补收申请表》;
2.原始档案;
3.劳动合同;
4.工资发放凭证。
(二)3年以上断缴补收所需材料:
1.《社会保险补收申请表》;
2.原始档案;
3.劳动合同;
4.工资发放凭证;
5.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仲裁委员会等部门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或职工本人签订的《补缴养老保险费告知承诺书》。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