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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新村镇人民政府
乡级
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
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
1、适用范围:已经领取养老保险的参保居民,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在其死亡的次月起2个月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 2、发放标准:参保缴费满15年领取待遇死亡的参保居民1200元;参保未交费或缴费未满15年领取待遇死亡的参保居民500元。
业务办理流程:持以上资料到乡镇办劳保所申报→领取《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并填写加盖村委会公章→劳保所报市社保审核,录入微机→郑州市社保局次月月底将一次性待遇发至参保人或指定受益人存折上。
1个工作日
市社保局养老科室
办理此项业务不收费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新村镇便民服务中心
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去便民服务中心查询
62621234
办理此项业务需要提供资料:身份证复印件、死亡证明材料、领取养老金存折复印件,一式两份。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
网站标识:4101000002
豫ICP备050126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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