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的,或出国定居的(丧失中国国籍),或存在与其他基本养老保险重复缴费年限,或选择其他经办机构或险种重复领取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应对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予以注销。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1个工作日
窗口获取,网上送达
不涉及收费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工作日)
户籍所在地乡镇办便民服务中心
0371-62591355/62591377
0371-62696991

1.参保人员死亡的,需提供告知承诺书或死亡证明材料;
2.参保人员出国定居的(丧失中国国籍) ,需提供出国(境)定居证明材料和本人自愿选择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书面申请;
3.参保人员存在重复缴费或存在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选择其他经办机构或险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需提供举报材料(或审计材料)或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待遇材料(稽核或审计部门提供)和自愿放弃待遇申请。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