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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乡级
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办事指南
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的,或出国定居的(丧失中国国籍),或存在与其他基本养老保险重复缴费年限,或选择其他经办机构或险种重复领取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应对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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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00
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镇政府东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保障卡业务窗口
0371-62568659
0371-62591390

1.参保人员死亡的,需提供告知承诺书或死亡证明材料;

2.参保人员出国定居的(丧失中国国籍) ,需提供出国(境)定居证明材料和本人自愿选择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书面申请;

3.参保人员存在重复缴费或存在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选择其他经办机构或险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需提供举报材料(或审计材料)或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待遇材料(稽核或审计部门提供)和自愿放弃待遇申请。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