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参保人员在河南省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央驻豫机关事业单位,下同)之间流动的,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不转移基金。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跨省流动的,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在原参保地获取《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后,到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入手续。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15个工作日
窗口获取,网上送达
不涉及收费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每月1日至25日(工作日)
新郑市社会保险中心,新郑市文化路与中兴路交叉口新郑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保业务受理区社保综合业务窗口
0371-69901355
0371-62696991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非本人办理的,需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及本人委托书);
2.《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