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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新村镇人民政府
乡级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跨省、市、县迁移的,可以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窗口办理
即时办结(不包括后续到转入或转出地业务办理)
窗口领取
不涉及收费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工作日)
新郑市新村镇便民服务大厅
0371-62621234
0371-62621234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变更后的户口簿;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
网站标识:4101000002
豫ICP备05012610号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