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
参保人员从企业流动到机关事业的,或经组织批准从机关事业单位调动到企业的,或因辞职、辞退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12个月内到企业重新就业或灵活就业,且男性未年满50周岁、女性未年满40周岁,经本人申请转移至重新就业地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可以申请在新就业地办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与企业养老保险间转移接续。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15个工作日
窗口获取,网上送达
不涉及收费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每月1日至25日(工作日)
新郑市社会保险中心,新郑市文化路与中兴路交叉口新郑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保业务受理区社保综合业务窗口
0371-69901311/69901355
0371-62696991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非本人办理的,需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及本人委托书);
2.《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