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变更工伤登记
变更工伤登记
在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已进行工伤登记,在治疗过程中发现新受伤部位,重新认定工伤的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新增加了部位。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6个工作日
窗口获取,网上送达
不涉及收费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每月1日至25日(工作日)
新郑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保险科,新郑市文化路与中兴路交叉口新郑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北社保办公区
0371-62693698
0371-62696991

1.工伤职工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重新认定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实现数据共享后可不再提供);
3.与工伤相关的《因果关系鉴定结论》(实现数据共享后可不再提供)。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