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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和庄镇人民政府
乡级
转诊转院申请确认
转诊转院申请确认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确认无法治疗,需转诊转院,由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起。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即时办结
窗口获取,网上送达
不涉及收费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每月5日至24日(工作日)
新郑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保险科,新郑市文化路与中兴路交叉口新郑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北社保办公区
0371-62693698
0371-69972161
《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就医申请表》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
网站标识:41010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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