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和庄镇人民政府 乡级
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
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
工伤职工已通过工伤康复申请确认,需延长治疗期而提出申请。
窗口办理
20个工作日
窗口获取
不涉及收费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每月5日至24日(工作日)
新郑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保险科,新郑市文化路与中兴路交叉口新郑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北社保办公区
0371-62693698
0371-69972161

1.工伤职工身份证明或社会保障卡;
2.工伤职工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表(在联网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申请的,或由用人单位线上申报的,由系统生成);
3.协议机构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意见、康复评定及康复治疗方案等资料(在联网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申请的,由协议机构上传)。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