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辅助器具配置或更换申请
辅助器具配置或更换申请
申请人完成工伤事故备案、工伤认定或者老工伤纳入手续,完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含辅助器具配置信息)
现场办理
1个工作日
窗口反馈或电话通知
不涉及收费
周一至周五 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新郑市人民路西段277号人社局2楼社会保险科
0371-63206121
0371-62693004

(1)工伤认定书或者老工伤人员纳入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含辅助器具配置信息);

(4)工伤职工配置副职器具申请表;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