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和庄镇人民政府 乡级
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
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
1.正常参保;2.已完成工伤认定。
窗口办理
20个工作日
窗口获取
不涉及收费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每月5日至24日(工作日)
新郑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保险科,新郑市文化路与中兴路交叉口新郑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北社保办公区
0371-62693698
0371-69972161

1.《郑州市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申报表(受理表)》;
2. 康复评定表;
3.《郑州市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申报表(康复治疗申请)》(仅申报康复待遇时提供);
4.《康复计划书》(仅申报康复待遇时提供);
5. 工伤认定书或老工伤纳入表;
6. 工伤职工身份证明;
7. 工伤职工就诊登记材料(就诊介绍信/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等);
8. 医疗机构出具的费用明细;
9. 门诊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10.门诊病历;
11. 诊断证明原件;
12. 化验及医技检查结果报告单;
13. 住院医疗费发票;
14. 住院总费用清单;
15.出院证;
16.住院病历。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