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用申报
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用申报
用人单位参加新郑市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人员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需要配置(更换)辅助器具的。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20个工作日
窗口获取,网上送达
不涉及收费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每月1日至25日(工作日)
新郑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保险科,新郑市文化路与中兴路交叉口新郑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北社保办公区
0371-62693698
0371-62696991
  • 1.《郑州市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申报表(受理)》(原件一份);
  • 2.《郑州市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申报表(辅助器具配置更换)》(原件一份,数据共享后可不再提供);           
  • 3. 辅助器具配置票据(原件);
  • 4. 统筹地区外配置的提供交通食宿票据(原件)。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