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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办事指南
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经办机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伤职工本人工资或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窗口办理
20个工作日
窗口获取
不涉及收费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每月5日至24日(工作日)
新郑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保险科,新郑市文化路与中兴路交叉口新郑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北社保办公区
0371-62693698
0371-69972161
1.《郑州市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申报表(受理表)》;
2. 工伤认定书;
3.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4. 郑州市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申报表(定期待遇);
5. 工伤职工身份证;
6. 劳动能力鉴定发票。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
网站标识:4101000002
豫ICP备05012610号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