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含生活困难,预支50﹪确认)、丧葬补助金申领办事指南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含生活困难,预支50﹪确认)、丧葬补助金申领
1.职工因工死亡或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经办机构根据工亡时间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 2.伤残等级为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死亡的,经办机构根据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丧葬补助金。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每月5日至24日(工作日)
新郑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保险科,新郑市文化路与中兴路交叉口新郑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北社保办公区
1.郑州市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申报表(工亡待遇);
2.工伤认定书;
3.工亡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工亡职工死亡证;
5.工亡职工火化证;
6.工亡职工户口注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