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的供养亲属,经办机构依申请资料确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资格,并根据因工死亡职工本人工资,核定每个供养亲属享受的抚恤金金额。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20个工作日
窗口获取,网上送达
不涉及收费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每月1日至25日(工作日)
新郑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保险科,新郑市文化路与中兴路交叉口新郑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北社保办公区
0371-62693698
0371-62696991
  • 1.被供养人户口簿或身份证;
  • 2.被供养人与工亡职工的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比如:结婚证、户口本、出生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非婚生子女证明、亲子鉴定文件、法院判决或裁定等),如果工亡职工与供养人户口关系不清晰的,需提供供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与工亡职工关系证明或司法部门出具的公证书;
  • 3.民政部门的孤寡老人或孤儿的证明(实现数据共享后可不再提供);
  • 4.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实现数据共享后可不再提供);
  • 5.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
  • 6.在校学生提供学校就读证明;
  • 7.供养亲属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
  • 8.《郑州市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申报表(定期待遇)》。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