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薛店镇人民政府 乡级
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因公死亡人员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可以申报
窗口受理→审核→复核→制定月拨付计划→领导审批→转基金财务科→发放
60个工作日
窗口领取
不收费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上午09:00-12:00 下午 14:00-17:00
新郑市行政服务中心1楼社保窗口
0371-62586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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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供养亲属(女满55周岁,男满60周岁,子女18周岁以下)的如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2)与工亡职工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公证书等);乡(镇)、街道办事处提供的依靠工亡职工提供主要生活来源证明;被供养亲属为孤寡老人或孤儿的,提供由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子女年满18周岁,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被供养亲属,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享受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人员社会化发放登记表》;被供养亲属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经办机构认为有必要的其它材料。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