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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申领办事指南
失业保险金申领
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后,符合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同时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即时办结
窗口获取,网上送达
免费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每月5日至24日(工作日)
新郑市社会保险中心失业保险科,新郑市文化路与中兴路交叉口新郑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北社保办公区
0371-69909236
0371-69972161
1.居民身份证;
2.社会保障卡。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
网站标识:4101000002
豫ICP备050126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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