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内部事项,无需申请
即时办结
内部事项,无结果送达
不涉及收费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每月1日至25日(工作日)
新郑市社会保险中心失业保险科,新郑市文化路与中兴路交叉口新郑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北社保办公区
0371-69909236
0371-62696991

内部事项,无需申请材料。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