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新村镇人民政府 乡级
2023-05-26 2023-05-26
新郑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新征地启〔2023〕13号
地块2023C501用途:供电用地 地块2023C502用途:供电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地块2023C503用途:中小学用地 地块2023C504用途:中小学用地 以上地块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本公告发布后,由新郑市人民政府组织薛店镇、新村镇、龙湖镇会同农业农村、人社、自然资源、林业、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拟征收地块2023C501:东、西、南、北均至龙湖镇小乔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龙湖镇小乔沟村。

拟征收地块2023C502:位于东、西、北均至薛店镇王张村土地、南至枣香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薛店镇王张村。

拟征收地块2023C503:位于莲花路以南、腊梅路以东、薛店镇解放路小学以北、园林大道以西。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薛店镇岗周村。

拟征收地块2023C504:位于新村北路南侧、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村分所北侧、规划二路西侧、新郑市桃园路小学东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村镇张桐村。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