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郑州新郑学院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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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委托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河南郑州新郑学院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有关资料已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已在新郑市政务服务网公示期满。根据专家组出具的技术审查意见及评估单位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河南郑州新郑学院110千伏输变电工程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新建学院110kV变电站工程:新建学院110kV变电站采用户内布置,规划主变容量3×50MVA,110kV出线4回,本期新建主变容量1×50MVA,110kV出线2回。
(2)新建中经-林锦店π接学院变110kV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起于学院110kV变电站,止于拟建的中经-林锦店110kV线路22#电缆井附近实现π接。新建电缆线路路径全长1.75km,其中利用已建电缆排管敷设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度0.115km,新建双回电缆线路路径长度1.635km。
项目总投资90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19万元,占工程总投资1.31%。
二、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应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声环境:变电站厂界四周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变电站周边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
电磁环境:变电站厂界、电缆线路以及周边电磁环境敏感目标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
四、建设及运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和监测制度,确保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噪声等各项污染因子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五、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管理由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报告表》应重新审核。
2026年4月16日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